信息索引號 | K1493206-6/2020-1298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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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區府辦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備注/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生成日期 | 2020-12-03 | 發布日期 | 2020-12-03 |
內容概述 | 2019年7月8日,杭州市出臺《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為全面貫徹落實《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工作任務,著力解決我區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矛盾和問題,促進我區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總體要求出臺《實施意見》,推動形成“黨建引領、政府保障、基層主導、業主主體、市場運作”五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格局。 | ||
附件 | 《拱墅區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 ||
關聯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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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0-12-03 17:03:10 點擊率:
一、起草背景
2019年7月8日,杭州市出臺《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為全面貫徹落實《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工作任務,著力解決我區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矛盾和問題,促進我區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總體要求出臺《實施意見》,推動形成“黨建引領、政府保障、基層主導、業主主體、市場運作”五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格局。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杭政辦函[2019]66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明確指導思想的核心為:推動形成“黨建引領、政府保障、基層主導、業主主體、市場運作”五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格局,為拱墅加快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運河名區,打造展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窗口”奠定堅實基礎。
《實施意見》提出總體目標的核心為:2020年、2021年每年創建杭州市“美好家園”小區10個。健全“屬地綜合管理、市場規范有序、業主和諧自管”的拱墅區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體系,打造出一批體現拱墅區優秀物業綜合管理水平,具備和諧美好生活環境的品質住宅小區。充分發揮三方治理綜合體作用,實現全區所有小區三方協同機構、人員全覆蓋,著力提升三方共建共管共治水平,努力讓每個小區都成為“美好家園”。
同時,根據“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創新導向”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了以下工作任務:
1、理順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體制機制:一是落實屬地管理原則,二是落實部門管理職能,三是落實街道社區職責力量。
2、創建“美好家園”,打造一批品質住宅小區:一是統籌形成合力,二是試點先行、以點帶面,三是納入基層治理提升體系。
3、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監督,提高業主自管能力:一是把好業委會“人選”關,二是把好業委會“資金”關,三是把好業委會“項目”關。
4、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的規范和良性發展:一是完善物業服務標準規范,二是強化對物業企業黨建引領,三是加大對物業行業培育扶持力度,四是加強對物業行業監管規范。
5、針對性加強特定類型小區的屬地管理:一是強化前期物業屬地監管,二是推廣小區管理委員會模式,三是提升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四是推進解決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和改造整治。
6、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智慧安防小區、電梯管理維護、智慧消防建設,提升住宅小區管理的智能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7、做好考核、宣傳等相關保障工作:一是將各行政主管部門和各街道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明確納入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二是進一步加大對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輿論方向,提升全社會公民意識。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員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區住建局
解讀人:區住建局房管科副科長沈倩寅
聯系電話:85367331
索引號
K1493206-6/2020-12988
公布日期
2020-12-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單位
區府辦
關聯類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7月8日,杭州市出臺《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為全面貫徹落實《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工作任務,著力解決我區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矛盾和問題,促進我區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總體要求出臺《實施意見》,推動形成“黨建引領、政府保障、基層主導、業主主體、市場運作”五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格局。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杭政辦函[2019]66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明確指導思想的核心為:推動形成“黨建引領、政府保障、基層主導、業主主體、市場運作”五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格局,為拱墅加快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運河名區,打造展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窗口”奠定堅實基礎。
《實施意見》提出總體目標的核心為:2020年、2021年每年創建杭州市“美好家園”小區10個。健全“屬地綜合管理、市場規范有序、業主和諧自管”的拱墅區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體系,打造出一批體現拱墅區優秀物業綜合管理水平,具備和諧美好生活環境的品質住宅小區。充分發揮三方治理綜合體作用,實現全區所有小區三方協同機構、人員全覆蓋,著力提升三方共建共管共治水平,努力讓每個小區都成為“美好家園”。
同時,根據“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創新導向”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了以下工作任務:
1、理順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體制機制:一是落實屬地管理原則,二是落實部門管理職能,三是落實街道社區職責力量。
2、創建“美好家園”,打造一批品質住宅小區:一是統籌形成合力,二是試點先行、以點帶面,三是納入基層治理提升體系。
3、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監督,提高業主自管能力:一是把好業委會“人選”關,二是把好業委會“資金”關,三是把好業委會“項目”關。
4、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的規范和良性發展:一是完善物業服務標準規范,二是強化對物業企業黨建引領,三是加大對物業行業培育扶持力度,四是加強對物業行業監管規范。
5、針對性加強特定類型小區的屬地管理:一是強化前期物業屬地監管,二是推廣小區管理委員會模式,三是提升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四是推進解決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和改造整治。
6、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智慧安防小區、電梯管理維護、智慧消防建設,提升住宅小區管理的智能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7、做好考核、宣傳等相關保障工作:一是將各行政主管部門和各街道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明確納入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二是進一步加大對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輿論方向,提升全社會公民意識。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員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區住建局
解讀人:區住建局房管科副科長沈倩寅
聯系電話:85367331